农夫山泉宣布涨价!其他品牌会跟进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闫淑鑫 实习生 赵薇)近日,一则涨价通知,让农夫山泉成为了外界关注的对象。
根据通知,农夫山泉上调了杭州市部分规格桶装水售价,涨幅10%。此前,农夫山泉也曾在上海地区对桶装水进行提价。
农夫山泉此次涨价会波及到其他城市吗?瓶装水也会加入其中吗?
涨幅10%,其他城市会加入吗?
中新经纬注意到,最开始在业界流传的是一张农夫山泉《杭州区域19升水调价通知》,《通知》显示,因物价、原材料、人工及运费等成本不断上涨,2月1日起,杭州市19升桶装水价格调整为22元/桶。据悉,此前,杭州市19升农夫山泉桶装水的售价为20元/桶。
2日,农夫山泉客服向中新经纬证实了上述通知内容。该客服称,“其他规格的暂时没有通知。目前只有杭州地区(涨价),其他地区暂时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农夫山泉也曾对上海地区19升桶装水的售价进行上调,由26元/桶调整到28元/桶,原因也是“原材料、人力、运输等运营成本的影响”。
未来是否会有更多城市对桶装水进行提价?瓶装水是否也会加入涨价行列?2日,针对这些问题中新经纬向农夫山泉方面求证,相关工作人员称公司对相关问题暂时没有回复。
据媒体报道,在2022年3月的一场分析师业绩会上,农夫山泉执行董事周震华曾直言,成本压力已经“超过企业单方面可以去消化的水平”,农夫山泉的首选是通过提升经营效率消化成本,而由于市场及成本端变动大,竞品也有调价动作,农夫山泉也在持续观望。
成本高企,提价会是最优解吗?
农夫山泉的确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60.9%下降至59.3%,原因则是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导致集团PET采购成本提高。
据悉,PET是农夫山泉生产产品包装最主要的原材料。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农夫山泉PET成本为33.82亿元,占销售成本总额的31.6%,同期纸箱、标签、收缩膜等包装材料成本占比31.5%。算下来,这两项成本就占到了农夫山泉销售成本的63.1%。
农夫山泉曾在2022年半年报中介绍,国际油价2022年上半年呈现快速上升、高位宽幅震荡走势,PET是原油的下游产品,原油价格的上升和不确定性给公司生产成本控制带来了压力。
在成本压力下,农夫山泉2022年上半年的业绩增速大幅放缓。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实现总收入约165.99亿元,同比增长9.4%;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6.08亿元,同比增长14.8%。而2021年上半年,农夫山泉总收入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分别同比增长31.4%、40.1%。
其中,农夫山泉主要收入来源——包装饮用水业务,受到了重创,收入增幅降为个位数。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实现收入93.49亿元,同比增长4.8%,占总收入的56.3%。而上年同期,包装饮用水产品收入同比增长25.6%。
农夫山泉曾解释称,2022年一季度包装饮用水销售整体向好,二季度则受到了疫情的冲击。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中新经纬表示,涨价对于农夫山泉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表面来说可能会提升农夫山泉的利润。农夫山泉保利润,并不是说它不赚钱了,而是它想在资本市场上得到更多投资者的青睐。但涨价之后,如果其他品牌没有跟进的话,它的市场份额或将受到影响。但如果说整个行业真的是成本非常高,大家集体涨价,那可能又不一样。”
据英敏特数据,2022年,国内瓶装水市场按销售额估算的市场份额前三名分别是农夫山泉(25.7%)、华润(旗下品牌怡宝,17%)和景田(旗下品牌百岁山,9.7%)。
至于其他品牌是否跟涨,朱丹蓬表示,中国饮用水竞争已经进入了非常内卷的周期,从水种来说,农夫山泉不具备优势;从品牌效应到规模效应,农夫山泉有优势但不是碾压式的优势,其他品牌应该不会跟进涨价。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最高检:2022年前11个月检察环节共追缴农民工欠薪约4.9亿元******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渐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易进入高发多发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再次强调,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对失业农民工、困难农民工及时予以失业补助、困难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就2022年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农民工工资筑起“四大检察”保护屏障。一方面,以刑事检察依法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为核心,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精准打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恶意欠薪行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897件999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6件143人。
另一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执法,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力做好助力讨薪的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让劳动者更“安薪”。2022年1至11月,检察环节依托刑事打击共追缴欠薪约4.9亿元。此外,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监督履职,帮助劳动者拿回更多“票子”,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如,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准确认定兰某某虽客观上未能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其并未失联,主观上没有逃匿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但为实质性解决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检察机关刑民联动、协同作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足额支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化解了社会矛盾,让被欠薪者真正不再“忧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涉案主体通常是民营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双重职责。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帮助农民工追欠挽损的同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让企业发展更健康。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根治欠薪工作较往年更为复杂、更为严峻,一些企业因自身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为指导,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对自愿认罪悔罪、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如,在江苏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对恶意欠薪后潜逃外地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悔改的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动态审查把握潘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等条件,在其积极认罪认罚、全部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并取得谅解后,依法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建议,潘某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工人持续就业提供了稳定工作环境。
2022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06件760人,不捕率为66.09%,较去年同期上升9.61个百分点,较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平均不捕率高23.20个百分点;共决定不起诉1202件1444人,不起诉率59.11%,同比上升11.75个百分点,较平均不起诉率高34.22个百分点。
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涉案企业。如安徽省检察机关聚焦容易出现欠薪问题的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以及网约车、外卖送餐、快递等新业态新领域,主动走访、对接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涉农民工讨薪14项工作机制。浙江舟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县劳动局组织对17家欠薪问题相对严重的用工单位集体约谈并制发《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经督促提醒共有16家总包建设单位累计向2118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4.5亿余元。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制发了检察建议,通过诉源治理推动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形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